2012年4月,在《2012
低碳城市與區(qū)域發(fā)展科技論壇》中,“海綿城市”概念首次提出;2013年12月12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《中央城鎮(zhèn)化工作會議》的講話中強調:“提升城市排水系統時要優(yōu)先考慮把有限的雨水留下來,優(yōu)先考慮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,建設自然存積、自然滲透、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”。而《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——低影響開發(fā)雨水系統構建(試行)》以及仇保興發(fā)表的《海綿城市(LID)的內涵、途徑與展望》則對“海綿城市”的概念給出了明確的定義,即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,在適應環(huán)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彈性”,下雨時吸水、蓄水、滲水、凈水,需要時將蓄存的水“釋放”并加以利用。提升城市生態(tài)系統功能和減少城市洪澇災害的發(fā)生。
國務院辦公廳出臺“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”指出,采用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等措施,將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。
試點通知
2014年12月31日,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加強海綿城市建設”的講話精神和近 期中央經濟工作會要求,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水利部決定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中央財政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給予專項資金補助,一定三年,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(guī)模分檔確定,直轄市每年6億元,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,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。對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,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%。
二、試點城市由省級財政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、水利部門聯合申報。試點城市應將城市建設成具有吸水、蓄水、凈水和釋水功能的海綿體,提高城市防洪排澇減災能力。試點城市年徑流總量目標控制率應達到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《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》要求。試點城市按三年滾動預算要求編制實施方案,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另行印發(fā)。
三、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選擇試點城市。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水利部將對申報城市進行資格審核。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城市,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水利部將組織城市公開答辯,由專家進行現場評審,現場公布評審結果。
四、對試點工作開展績效評價。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水利部定期組織績效評價,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罰。評價結果好的,按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基數10%給予獎勵;評價結果差的,扣回中央財政補助資金。具體績效評價辦法另行制訂。
五、各地財政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、水利部門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積極謀劃,組織有關城市做好實施方案編制工作,研究制定配套政策。具體申報工作另行通知。
指導意見
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10月印發(fā)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。
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指出,建設海綿城市,統籌發(fā)揮自然生態(tài)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,有效控制雨水徑流,實現自然積存、自然滲透、自然凈化的城市發(fā)展方式,有利于修復城市水生態(tài)、涵養(yǎng)水資源,增強城市防澇能力,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,提高新型城鎮(zhèn)化質量,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(fā)展。
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明確,通過海綿城市建設,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(fā)建設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影響,將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2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8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。
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從加強規(guī)劃引領、統籌有序建設、完善支持政策、抓好組織落實等四個方面,提出了十項具體措施。一是科學編制規(guī)劃。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城市規(guī)劃的剛性控制指標,建立區(qū)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。二是嚴格實施規(guī)劃。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(guī)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,在施工圖審查、施工許可、竣工驗收等環(huán)節(jié)嚴格把關。三是完善標準規(guī)范。抓緊修訂完善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標準規(guī)范。四是統籌推進新老城區(qū)海綿城市建設。從2015年起,城市新區(qū)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;老城區(qū)要結合棚戶區(qū)和城鄉(xiāng)危房改造、老舊小區(qū)有機更新等,以解決城市內澇、雨水收集利用、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,推進區(qū)域整體治理,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、大雨不內澇、水體不黑臭、熱島有緩解。建立工程項目儲備制度,避免大拆大建。五是推進海綿型建筑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。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(qū)、海綿型道路與廣場,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易澇點改造,實施雨污分流,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。六是推進公園綠地建設和自然生態(tài)修復。推廣海綿型公園和綠地,消納自身雨水,并為蓄滯周邊區(qū)域雨水提供空間。加強對城市坑塘、河湖、濕地等水體的保護與生態(tài)修復。七是創(chuàng)新建設運營機制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,鼓勵技術企業(yè)與金融資本結合,采用總承包方式承接相關建設項目,發(fā)揮整體效益。八是加大政府投入。中央財政要積極引導海綿城市建設,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。九是完善融資支持。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,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,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發(fā)行債券等。十是抓好組織落實。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,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會同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水利部等部門指導督促各地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。
遵循原則
作為城市發(fā)展理念和建設方式轉型的重要標志,我國海綿城市建設“時間表”已經明確且“只能往前,不可能往后”。全國已有130多個城市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方案。
確定的目標核心是通過海綿城市建設,使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。圍繞這一目標確定的時間表是到2020年,20%的城市建成區(qū)達到這個要求。如果一個城市建成區(qū)有100平方公里的話,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達到這個要求。到2030年,80%的城市建成區(qū)要達到這個要求。
建設海綿城市,首先要扭轉觀念。傳統城市建設模式,處處是硬化路面。每逢大雨,主要依靠管渠、泵站等“灰色”設施來排水,以“快速排除”和“末端集中”控制為主要規(guī)劃設計理念,往往造成逢雨必澇,旱澇急轉。根據《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》,城市建設將強調優(yōu)先利用植草溝、滲水磚、雨水花園、下沉式綠地等“綠色”措施來組織排水,以“慢排緩釋”和“源頭分散”控制為主要規(guī)劃設計理念,既避免了洪澇,又有效的收集了雨水。
配套設施
北京近山松海綿透水鋪裝
建海綿城市就要有“海綿體”。城市“海綿體”既包括河、湖、池塘等水系,也包括綠地、花園、可滲透路面這樣的城市配套設施。雨水通過這些“海綿體”下滲、滯蓄、凈化、回用,最后剩余部分徑流通過管網、泵站外排,從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統的標準,緩減城市內澇的壓力。
建設海綿城市,關鍵在于不斷提高“海綿體”的規(guī)模和質量。過去,城市建設追求用地一馬平川,往往會填湖平壑。根據《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》,各地應最大限度地保護原有的河湖、濕地、坑塘、溝渠等“海綿體”不受開發(fā)活動的影響;受到破壞的“海綿體”也應通過綜合運用物理、生物和生態(tài)等手段逐步修復,并維持一定比例的生態(tài)空間。
有條件的還應新建一定規(guī)模的“海綿體”。根據《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》,海綿城市建設要以城市建筑、小區(qū)、道路、綠地與廣場等建設為載體。比如讓城市屋頂“綠”起來,“綠色”屋頂在滯留雨水的同時還起到節(jié)能減排、緩解熱島效應的功效。道路、廣場可以采用透水鋪裝,特別是城市中的綠地應充分“沉下去”。
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(qū)正在積極申報全國首批海綿城市試點。這是光明新區(qū)在先后榮膺國家低影響開發(fā)雨水綜合利用示范區(qū)、國家級綠色生態(tài)示范城區(qū)之后,向國家級新型綠色生態(tài)建設試點發(fā)起了又一次沖刺。
包括南寧、濟南在內的16個城市將獲得中央財政補貼10多億元,用于海綿城市建設。這一補貼源于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(fā)布的《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》一文。
2015年3月4日,3部委確定22個城市參與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競爭性評審答辯,最后有16個獲得海綿城市的資格。
2015年4月2日晚間,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,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正式公布。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,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別是(按行政區(qū)劃序列排列):遷安、白城、鎮(zhèn)江、嘉興、池州、廈門、萍鄉(xiāng)、濟南、鶴壁、武漢、常德、南寧、重慶、
遂寧、貴安新區(qū)和西咸新區(qū)。
日前,財政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組成評審專家組,在中國城市規(guī)劃設計研究院召開《2016年海綿城市試點競爭性評審》會議。珠海在當場公布的評選結果排序中位列第二,成功入選第二批全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。
據悉,此次海綿城市試點競爭性評審共有17個城市參加,評審專家組由國家財政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組成,通過現場答辯,專家現場打分,現場公布成績,結果排序如下:福州、珠海、寧波、玉溪、大連、深圳、上海、慶陽、西寧、三亞、青島、固原、天津、北京、盤錦、呼和浩特、運城。分數前14名的城市入選試點城市。
2016年4月27日,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,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水利部日前公示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,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,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進入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范圍,名單如下(按行政區(qū)劃序列排列)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大連市、上海市、寧波市、福州市、青島市、珠海市、深圳市、三亞市、玉溪市、慶陽市、西寧市和固原市。
2016年,河南省住建廳、省財政廳、省水利廳聯合組織了省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競爭性評審工作。按照評審得分,鄭州、洛陽、平頂山、安陽、焦作、濮陽、許昌和商丘進入試點名單范疇。
城市不同,特點和優(yōu)勢也不盡相同。因此打造“海綿城市”不能生硬照搬他人的經驗做法,而應在科學的規(guī)劃下,因地制宜采取符合自身特點的措施,才能真正發(fā)揮出海綿作用,從而改善城市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提高民眾的生活質量。
德國
高效集水 平衡生態(tài)
得益于發(fā)達的地下管網系統、先進的雨水綜合利用技術和規(guī)劃合理的城市綠地建設,德國“海綿城市”建設頗有成效。
德國城市地下管網的發(fā)達程度與排污能力處于世界領先地位。德國城市都擁有現代化的排水設施,不僅能夠高效排水排污,還能起到平衡城市生態(tài)系統的功能。以德國首都柏林為例,其地下水道長度總計約9646公里,其中一些有近140年歷史。分布在柏林市中心的管道多為混合管道系統,可以同時處理污水和雨水。其好處在于可以節(jié)省地下空間,不妨礙市內地鐵及其他地下管線的運行。而在郊區(qū),主要采用分離管道系統,即污水和雨水分別在不同管道中進行處理。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提高水處理的針對性,提高效率。
瑞士
雨水工程 民眾參與
20世紀末開始,瑞士在全國大力推行“雨水工程”。這是一個花費小、成效高、實用性強的雨水利用計劃。通常來說,城市中的建筑物都建有從房頂連接地下的雨水管道,雨水經過管道直通地下水道,然后排入江河湖泊。瑞士則以一家一戶為單位,在原有的房屋上動了一點兒“小手術”:在墻上打個小洞,用水管將雨水引入室內的儲水池,然后再用小水泵將收集到的雨水送往房屋各處。瑞士以“花園之國”著稱,風沙不多,冒煙的工業(yè)幾乎沒有,因此雨水比較干凈。各家在使用時,靠小水泵將沉淀過濾后的雨水打上來,用以沖洗廁所、擦洗地板、澆花,甚至還可用來洗滌衣物、清洗蔬菜水果等。
如今在瑞士,許多建筑物和住宅外部都裝有專用雨水流通管道,內部建有蓄水池,雨水經過處理后使用。一般用戶除飲用之外的其他生活用水,用這個雨水利用系統基本可以解決。瑞士政府還采用稅收減免和補助津貼等政策鼓勵民眾建設這種節(jié)能型房屋,從而使雨水得到循環(huán)利用,節(jié)省了不少水資源。
在瑞士的城市建設中,最良好的基礎設施是完善的、遍及全城的城市給排水管道和生活污水處理廠。早在17世紀,瑞士就已經出現了結構簡單、暴露在道路表面的排水管道,迄今在日內瓦老城仍然能看到這些古老的排水道。從1860年開始,下水道已經被看做是公共系統重要的組成部分,瑞士的城市建設者開始按照當時的需要建造地下排水系統。瑞士今天的地下排水系統則主要修建于二戰(zhàn)后。當時,瑞士出現了大規(guī)模的城市化發(fā)展,誕生了很多衛(wèi)星城市。在這一時期,瑞士制定了水使用和水處理法律,并開始落實下水管道系統建設規(guī)劃。
新加坡
疏導有方 標準嚴格
新加坡作為一個雨量充沛的熱帶島國,其最高年降雨量在近30年間呈持續(xù)上升趨勢,卻鮮有城市內澇的情況發(fā)生。記者初到獅城時正逢雨季,每天都有數場“說來就來”的瓢潑大雨,但城市內均未出現明顯的積水和內澇。這一切要歸功于設計科學、分布合理的雨水收集和城市排水系統。首先,預先規(guī)劃城市排水系統。其次,加強雨水疏導,建立大型蓄水池。第三,建立嚴格的地面建筑排水標準。
美國
強化設計 加快改建
美國大多數城市秉承傳統的水利設施設計理念:在郊外儲存雨水,利用水渠送到市區(qū),污水通過地下溝渠排走。這種理念按照西方的說法始于古羅馬時代,現在仍然大行其道。即使在非常缺水的加利福尼亞州,也是因循這一并不適合當地生態(tài)的城市水利與用水模式。
多年以來,洛杉磯的雨水一直是流入河道,后流向大海。在上個世紀40年代,洛杉磯河被改造成一個水泥砌就的溝槽,在雨季承擔泄洪任務。它實際上已經徒有其名,不能算作一條河流,就像一個長達51英里的浴缸,橫臥在城市與大海之間。在沒有被改造成泄洪水道之前,它經常泛濫,淹沒沿岸城鎮(zhèn)。在這條河流砌上水泥之后,洪水的威脅沒有了,沿岸也被城市所占領。如今,情況發(fā)生很大變化,人們不再擔心雨水泛濫成災,而是糾結于雨水總是白白地流走。
質疑的聲音
2015年4月以來,國家先后公布兩批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,重點是要解決城市建設中的水環(huán)境、水生態(tài)和內澇問題。但是,目前效果還不能令人滿意。
據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不完全統計,第一批試點的16個海綿城市中有10個發(fā)生內澇;第二批試點的14個海綿城市中有9個發(fā)生內澇。總體計算,目前已納入試點的30個城市中,共有19個城市發(fā)生內澇,占比63%。這其中包括北京、天津、重慶等直轄市,還包括福州、武漢、濟南、南寧等多個省會城市。
海綿城市已經試點一年,為什么在防治內澇方面仍沒有見到成效?
言敗尚早